南平市严守底线 保护闽北绿水青山

2017-02-15 16:54:21     来源:     编辑:bj001    
  春节的气息还未散去。 2月10日,我市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会议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和服务绿色发展,改革创新,持续求进,不断开创全市环保工作新局面。
    会议提岀,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的第一年,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金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切实把各项环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关心和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绿色发展大局,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境内3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100%,I~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其中I~II类水质比例为85.2%,较上年同期上升1.9个百分点;全市14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空气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8.5%,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为62.6%,空气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第一。环保目标责任制考评,全省综合排名第五位。
    会上,市环保局局长林水财,就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提岀,今年我市要做好这几项工作:
    一、以绿色发展为指引,持续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一要推动绿色布局。全面梳理绿色发展理念,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推行“多规合一”,以县(市、区)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管控体系。加强能源资源开发、流域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采取严格措施守住生态底线,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二要强化项目带动。建立完善各级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策划生成一批环保治理项目,完成省上下达的环保基础设施项目任务,以项目推动环境治理。推广运用PPP、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市场化手段,扩大环保领域有效投资。
    三要服务科学发展。要严把新上项目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一律不予准入;新(扩、改)建工业项目资源环境效率应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要持续优化环评审查流程,主动靠前服务,为项目审批提供要素保障,服务重大优质项目。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我市长远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项目,要鼓励支持早落地、早开工。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要鼓励绿色循环低碳产业发展,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领域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市县。要大力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持续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二、着力于“三大行动”,改善环境质量
    1.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造“清净水域”。一要推动落实“水十条”。 建立水污染防治预警和督导机制,确保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落实。主要流域省控以上断面水质I—III类比例达100%,I—II类比例稳中有升。完成城市建成区50%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工业园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治理。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8.5%以上,加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溢流直排整治,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稳步提升。二要推动小流域综合整治。按照“四有”的要求,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河长制”全覆盖。按照2020年水质达标率达90%的目标,全市26条小流域启动综合整治,全面消除劣Ⅴ类水质的小流域。其中延平区9条、邵武市4条、光泽县3条、建瓯、浦城、松溪各2条、其余县(市)1条。三要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加大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新建水厂、安丰水厂等水源保护区整治。
    2.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打造“清新蓝天”。一要抓好“大气十条”收官工作。要全面对照“大气十条”,加快推进“大气十条”重点治理项目落实。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98.3%,细颗粒物浓度等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要加强重点行业整治。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治理、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等四大领域专项整治。三要突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要建立环境质量会商制度。强化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制定突出问题整改清单,采取措施整改到位。联合气象部门建立常态化大气合作发布机制。强化全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预警预报,全力做好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期间的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3.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打造“清洁土壤”。今年是实施“土十条”的第一年,各地要按照“打基础、建体系、重协调、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推动年度任务的落实。一要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机制。编制出台南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土壤污染防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全市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控制在30.56千克/公顷,到2020年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二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要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开展重点行业排查,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三要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编制南平市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试点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建阳区、邵武市和建瓯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四要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巩固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升级”试点成果,确保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达标率分别达100%、95%。对接省上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五要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按照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严格涉重企业准入门槛,制定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库,谋划治理工程,落实减排措施,实现年度重金属污染物控制目标。
   4.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做好普查方案编制、普查试点及宣传培训等前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查工作经费,强化协同协作,按期完成普查任务。
   三、强化铁腕治污,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整治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得到贯彻落实,坚决遏制畜禽养殖污染蔓延势头,切实守住“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从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开展生猪(奶牛)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猪(奶牛)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通知要求,集中力量,综合施策,主动作为。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抓紧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强化落实。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会同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市环保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指导,督促开展生猪(奶牛)养殖污染整治。
    2.依法从严惩处。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业务协作和综合执法,开展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日常巡查、排查和抽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和环保“三同时”等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充分运用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对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直排污染物,利用暗管、渗井、渗坑排放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污等恶劣违法排污行为,符合行政拘留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对拒不改正的超标排污行为,要启动按日计罚。
    3.强化部门联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整合环保、农业、国土、林业、城管、水利、公安、电力等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对生猪(奶牛)养殖占用林地、耕地、土地,违章搭盖、私接电源等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执法,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高压震慑的执法监管态势。要落实乡镇、村级监管责任,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生猪(奶牛)养殖面源污染网格化监管格局,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生猪(奶牛)违法养殖和污染环境行为。
    4.完善档案材料。各县(市、区)环保局、农业局要切实掌握生猪(奶牛)养殖污染现状和整治情况,认真汇总保存相关档案资料并上报统计数据,包括各乡镇街道上报保留的畜禽养殖场(户)名单和查处汇总名单,相关部门查处的违法养殖场(户)等,建立起动态生猪(奶牛)养殖信息库,为下一步实施监管、治理、考核提供依据。
    5.加强责任监督。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失职问责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整治不彻底、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行政问责,确保生猪(奶牛)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四、加强生态保护,提升环境承载能力
    1.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全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74.14%以上,蓄积量达16390万立方米以上;严格敏感区域管控,加强对茫荡山、武夷山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全市林业自然保护区(含保护小区)面积要达18.70万公顷,湿地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分别达4.44万公顷、214.31万公顷以上。全市要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万公顷,推进茶山等水土流失专项治理;要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4公顷。
    2.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今年要完成133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要启动建设24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1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
    3.强化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单位GDP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达到年度时序进度要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同比下降。耕地保有量335.28万亩;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6.57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内;“十三五”单位GDP耗地下降23%,2017年应达时序进度。单位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6.0%。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等污染物指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总量削减任务。
    五、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着力维护环境安全
    1.做好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围绕《关于认真开展生态环保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督察办《关于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聚焦环保突出问题,特别是省上通报、重信重访和前面列出的问题。强化问题整改落实,整理内业档案资料,做好迎检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中央督察前全面整改到位。
    2.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一要严格环境执法。要以环境执法为根本,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完善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违法企业依法严肃查处。要做好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环境保障,要针对突出环境问题,继续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清水蓝天”、生猪养殖污染治理、环保交叉执法、流域专项执法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要贯彻落实工业企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完成钢铁、火电等8个行业的提标改造。要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两单两库”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二要完善网格化监管。加强网格监管力量向基层的延伸,各地要结合河长制,按流域配备村级网格员。完善全市环保网格化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汇聚、指挥调度和绩效考核。建立网格员考评制度,做到网格人员到位、区域覆盖到位、监管职责到位、计划任务到位、考核奖惩到位,建立和完善全市网格员数据库。三要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加强和完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严防违规项目在保护区内落地。加强自然保护区执法监督,会同各级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定期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活动。四要加大环境投诉查处力度。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以及通过环境信访、12369环保热线、网上信箱等渠道受理的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有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3.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推动各地成立环境应急机构,加大应急物资储备,配置应急设施设备。加强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提升重点风险源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环境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全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于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应急演练行动,防止因企业违法排污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环境安全。
    4.强化核与辐射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放射源安全行动计划,对移动放射源进行在线监控。加强培训、演练,推进队伍培养,提升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核恐应急能力。加强核与辐射舆情预防、监测与应对。
    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任务
    1.深化环境保护责任机制改革。一要落实“党政同责”。认真落实省上下达《南平市2017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结合南平实际对各县(市、区)下达2017年党政领导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指标体系,细化出台考核办法,建立“月通报、季督查、年考评”考核机制,强化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强化责任书的落实,充分发挥“党政同责”龙头引领作用。二要健全“一岗双责”。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出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推动形成“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格局。三要完善“一季一督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部门环保职责,结合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分析会通报所负责领域的生态环保问题,构建大环保的工作格局。
    2.深化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一要实行环保垂管改革。对接省上垂改各项要求,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衔接,保持平稳过渡。二要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待省上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和配套制度出台后,我市要认真按省上方案落实生态红线工作要求,强化红线的刚性约束。三要深化排污许可证制度。按照省上部署,6月底前要完成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12月底前要完成气十条、水十条确定的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的核发工作。四要完善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与地方财力、保护责任、受益程度挂钩筹措补偿资金,用生态环保指标作为因素分配补偿资金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结合我市流域特点,建立全覆盖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五要推进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积极推进武夷山市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工作,出台工作和技术方案,并逐步在全市展开。6月底前要完成资料数据收集,12月底前要形成阶段性成果。六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我市在延平区开展试点工作,要加快制定试点方案和地方技术鉴定标准,探索形成损害担责、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3.深化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改革。一要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年要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实现对象扩大到全市范围内工业排污单位,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和废气、废水集中治理单位。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要纳入可交易范围。进一步衔接好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大储备力度,扩大收储领域,加强政策引导,同时规范排污权资金管理。二要大力推动环境第三方治理。要加快培育一批环境治理龙头企业,全面开放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等环境监测服务市场,推进环境自动监测设施的社会化运维。要强化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监管,推动成立环境监测服务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三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精神,在全市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主要围绕五类高风险行业,进一步梳理完善应投保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投保。四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要分级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加强成果在绿色金融等体系中的运用,实现多部门、跨地区环境信用失信惩戒联动,引导和强化企业自律意识。
    七、强化能力建设,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1.强化环境监测能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全市布设123个小流域监测点位,开展小流域双月水质监测;顺昌、浦城、光泽、政和等4个县要各新建1座空气自动站,实现每个县(市、区)2座以上空气监测站;初步建成覆盖全市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强化污染源监测,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    
    2.强化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抓细、抓实、抓严的高标准、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激励问责,提高能力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塑造重品行、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的环保监察队伍;要做到人人能办案,人人都是办案能手,以办案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3.提高环境信息化水平。根据省厅部署,落实生态环境大数据(生态云)平台建设任务,对接省上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和应用体系,依托生态云平台拓展应用,建成市级分中心。
    4.提升环保队伍能力。对接省上开展环保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专业化、复合型、高层次、应用型环保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环保科研人才和专业技术实用人才。建立完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要加强基层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
    八、大力加强全民环保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参与监督
    1.加强环境宣传。组织开展迎接中央、省环保督察、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题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开展多种形式、适合公众参与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健全完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的环保宣教大格局,制定新闻采访、新闻发布、公众参与、环境舆情监测分析、舆论引导等工作制度,增强公民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地表水、空气质量状况。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企业信息公开平台,在3月底之前公布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规定要求公开相关信息,严惩一批不按时公开信息的违法企业,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强化重点企业守法自律。将严格监管执法与引导企业守法自律相结合,通过约法三章,强化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分级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实现多部门、跨地区环境信用失信惩戒联动,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遵纪守法。
    4.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公众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要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环保监督机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污染环境的行为;在主流媒体上设立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台。倡导绿色生活,引导全社会构建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要强化自愿服务,扩大环保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构建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治理体系。
    副市长梁廉荣,対今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岀五点要求:
     一.认真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
     省委、省政府已确定于近期对我市开展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也将于3月起对我省进行环保督察,因此,我们要周密部署、早做准备,确保督察顺利进行。
     一要正确认识明确任务,配合做好迎检工作;二要落实责任,做好自查整改;三要沟通协调,提升工作实效。
     二、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要承担主要责任,这也是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二是落实党政领导责任。环保工作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作为分管领导,全力抓好环保工作责无旁贷,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重要工作具体部署、重点问题具体协调、重点环节具体把握、重大隐患具体督办。三是落实部门责任。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从来都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牢固树立起“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理念,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格局;四是主体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是环境保护的主体,必须承担环保社会责任。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通过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建立企业环境保护信用体系、鑤光企业污染环境典型案例等举措,倒逼企业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三、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当前,我市还存在不少突出环境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岀,各級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环保问题整改,己着手整改的,要加快进度;还未整改的,要尽快落实启动,一要推动整改。各县(市、区)、各级各部门要重心下移,坚持领导在一线指挥,工作在一线推开、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检验,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实际困难,督促推动整改工作的开展;二要落实整改。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对省、市环保督察通报和自查的问题要列岀清单、形成台账,迅速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研究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四、认真抓好执法监管
    一要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对辖区內存在的环保问题要底子清、情况明,对问题处置有预案。市、县两级环保监察队伍是一线作战单位,要充分发挥环保检查的主体作用,靠前执法、敢于碰硬,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即案即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区域内的环境安全,维护安全稳定。二是提高应急能力。要在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警体系,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上下功夫,制定和完善政府及部门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督促企业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环境应急预案;要加强应急物质储备和演练,各级财政一定要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储备,提高处置环保突发事件能力。三是提高执法水平。要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吃透法律精神,真正成为环保执法监管的行家里手,善于执法,避免因工作方式不当,激发矛盾。四要严格失职问责。对突出环境问题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及时,造成区域环境性问题,要敢于启动问责,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项目策划生成力度。五要注重廉政建设。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检查监管,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切实带好班子,管好队伍。
    五、认真搞好协调服务
    一要转变观念。要适应发展形势,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环保与发展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切实把服务落实到解决问题中;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二要强化服务。坚守环保底线,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要坚决把住,不予审批,要关口前移,把好源头,严把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引进关口,努力把问题、隐患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三要争取资金。今年环保投入将继续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安排资金有较大增长。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对接,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危废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污水管网、垃圾无害化处理、饮用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等为重点,高质量策划一批生态环保民生项目,力争更多项目挤入省上重点项目盘子,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把项目做实、把短板补强。
    梁濂荣強调,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环保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撸起袖子加油干,切实把环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南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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