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照省直部门已公布的纵向清单,动态调整市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市级权力运行,完善清单管理制度。截至5月底,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6项、下放1项;取消公共服务事项15项。
二是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推进无还本续贷工作,建立续贷“名单制”,扩大无还本续贷范围,辖内推广“无间贷”“连连贷”工作成效初显。截止4月底,累计降低企业贷款成本1521万元。
三是降低人力资源成本。着力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从今年3月1日起按照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率,对全市工伤保险费率进行上下浮动,费率浮动后,全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为0.6%左右。1-5月,全市通过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费率共为企业减负7466万元。
四是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主动加强企业帮扶,推动企业降本增效。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调峰生产和夜间用电,享受延长谷时段3小时用电优惠政策,共为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8600万元。免收工业园区内所有项目及园区外所有工业性生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今年已为企业降低用地成本1435万元。(三明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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