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联合公安局出台实施细则

2017-05-12 10:02:57     来源:海峡风     编辑:bj001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检察意见

  本网讯    日前,永安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开展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听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意见工作的启动方式、案件范围、介入形式及应遵循的原则等,以强化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沟通配合和监督制约。

《细则》明确了听取意见案件范围和启动方式。规定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恐怖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团伙犯罪案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群体性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领导或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听取等八类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对符合规定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书面申请或者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

《细则》还明确介入听取意见案件的方式和行为准则。检察机关通过听取案发经过及侦查情况介绍、查阅侦查工作卷宗、参加案情研讨、参与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侦查实验等方式就证据收集方向与固定等进行指导,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给予相应意见和建议。

(吴海珠 黄巧巧)

分享到:
更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国际联网备案

   视听节目制作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出版机构 闽ICP备160236913号-1

海峡风网 版权 所有©1997-2017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举报邮箱:jubao@123777.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