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管理。对站外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托养机构存在“消防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等问题,与托养机构解除托养协议,接回滞留人员7名,并全部妥善安置;二是完善滞留人员身份查询机制。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受助人员,查询比对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救助信息,并于入站24小时后推送至全国救助寻亲网,运用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寻亲信息;三是落实滞留人员DNA数据采集。联合公安部门对27名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进行DNA数据采集,并开展DNA查找比对工作,通过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人员身份甄别,帮助其早日找到亲属、回归家庭。(三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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