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微腐败” 造成“大祸害”

2017-11-21 16:34:47     来源:     编辑:bj001    

近年来,上级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屡有发生,从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来看,“微腐败”已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工作重点。如何及时掌握农村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采取措施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微腐败”也可能造成大祸害。这绝非危言耸听,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导致了国家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集体资产流失,群众负担加重,百姓利益受损。基层干部在群众眼中就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作为离群众最近、联系群众最深的人,他们的“小打小闹”对于群众来说却有着“切肤之痛”,是“伤害群众最深的”的,直接影响基层干部整体形象,导致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割裂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基层干部虽然手中权力并不大,但职责范围却并不窄,其作风好坏,往往事关党和政府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少数基层干部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原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作为一名小小的基层党员干部,贪占公款竟然达2亿多元之多,其甚至目无法纪,横行乡里、欺压群众,砍伤恐吓他人,“小贪”演变成“巨贪”, “小腐败”也酿成了“大问题”。

对于基层“微腐败”频发,笔者认为,有必要早发现早治理,不让“微腐败”酿成“大祸害”,这既是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的需要,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种关怀和爱护。

首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腐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微贪腐”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反映强烈的“小官大贪”案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从而回应好群众关切,并形成高压震慑,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达到使基层干部“不敢腐”的目的。

其次是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制度建设。加强“三会一课” 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通过制度建设增加腐败的难度和成本,既拍苍蝇,也要织牢纱窗,将腐败的恶念封压在笼子里,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最后狠抓基层干部这个群体。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定期在基层干部中开展党性修养教育、警示教育,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同时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尤其是村干部以及普通工作人员待遇,让基层干部在实干苦干的同时获得应有的体面,从而产生“不想腐”自觉。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而要建设和谐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基层是关键。只有加强对基层的治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自觉,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小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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