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厦门全域推广联盟”成立大会在厦门宾馆召开。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韩景义、厦门市旅游局局长杨琪、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旅游局,有关行业协会、园区、企业等代表及部分主流媒体代表参加了本次成立大会。
成立“厦门全域推广联盟”旨在推动厦门市旅游+相关行业的融合发展,将推动各行业和各单位能真正落实宣传资源整合,达到信息大整合,产业大融合,形成宣传合力,实现共赢。目前,“厦门全域推广联盟”的首批成员已有50家单位,联盟开始了实质性工作,截至日前,共收集到33家单位的活动信息92条,通过厦门市旅游局双微平台已发布了162条信息。
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韩景义指出,今年年初,国家旅游局李金早局长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提出“全域旅游”的全新发展理念,厦门市第十二届党代会也提出了打造全域旅游的示范市。成立“厦门全域推广联盟”顺应了全国旅游发展的新趋势,符合厦门全域旅游发展的新要求。这将有利于推动我市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融合发展的方式转变,实现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市从单一、分散的城市宣传向全域、整体的城市营销转变,共同向世界宣传厦门城市的国际形象。俗话说“众人划桨开大船”,刚刚成立的“厦门全域推广联盟”是个新的生命体,需要大家鼎力支持和共同培育,联盟成员单位每推出一个活动,其它联盟成员就应当一起出招,同时推广,如此释放出来的营销力量将是“1+1>2”的整体效益。
会上,厦门市旅游局局长杨琪介绍了“厦门全域推广联盟”成立的背景及工作思路。她说到全域旅游是顺应大旅游时代的发展新模式,习总书记充分肯定“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目前,厦门荣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设区市,对厦门而言,省、市两级政府均全力支持厦门打造全域旅游城市,全域旅游是全市旅游工作的主线。“厦门全域推广联盟”是全域范围内的宣传推广资源整合,全国首创,是推动“旅游+”跨界融合的载体。
厦门市旅游局副局长张国良对《厦门全域推广联盟章程》和《厦门全域推广联盟合作宣言》(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解读。《章程》共6章13条,对推广联盟的名称、性质、宗旨、组织机构、成员权利义务、联盟任务、工作机制等做了详细规定。《宣言》则倡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跨界互动,创新宣传方式,建立合作机制,共谋合作发展。
“厦门全域推广联盟”的工作思路是将本着“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合力推广、互惠共赢”的原则,吸纳全市各部门、协会、企业、园区、媒体等单位入盟,整合各自的宣传资源和平台,共同宣传营销,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厦门知名度和影响力。厦门市旅游局作为联盟的发起单位,将利用“三网五端口”(政务网、厦门旅游网、海西旅游网、微博、微信、旅游电子信息屏、厦门旅游APP、今日头条)图册、折页等作为主要宣传渠道,辅以各成员单位的宣传资源渠道,供联盟成员单位免费使用及转载宣传;同时各成员单位的宣传资源渠道,应提供联盟成员单位免费使用及转载宣传。接下来,联盟主要工作是不断整合成员单位年度主要活动资源,持续进行宣传推广;每季度通报宣传推广信息,力求资讯鲜活准确;动态更新活动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等。
会上,“厦门全域推广联盟”首批成员中的十家单位代表进行了签约仪式,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韩景义和杨琪局长共同为“厦门全域推广联盟”揭牌,并为十家单位代表授牌。该联盟今后将团结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成员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联盟宣传营销推广,推进推广工作的改进与创新。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通过整合各单位的新媒体力量,努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合作格局,建立起宣传交流合作的多媒体平台,共同出拳,联合营销,将有力地推动旅游业与工业、农业、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推动厦门各大产业共赢和发展,实现厦门全域发展由大变强,共同打造厦门城市的新形象。
作者:文图/厦门亚太旅游发展中心 李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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