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2017年工作安排

2016-12-26 16:58:41     来源:     编辑:bj001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贯穿政府工作的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1.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理。根据省、市要求,对县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四次清理调整。2016年,共清理调整县级行政许可事项55项(其中:取消5项,承接13项,调整37项);共清理调整县级公共服务事项137项(其中:取消15项,承接19项(含子项),调整103项),清理后共保留县级行政许可事项202项、公共服务事项128项,严格按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分四次将清理调整县级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内容,向社会公布执行。
2.省、市下放事项承接。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积极承接落实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2016年省、市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已全部承接到位,共承接省、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3项、公共服务事项19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3项;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行政权力事项2项,并已全部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平台。
3.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梳理。根据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权责清单体系的要求。 8月19日,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光政办〔2016〕69号),通过梳理编制,乡镇政府权责事项197项、县直单位派驻机构权责事项共971项(其中:公安派出所权责事项258项、市场监管所权责事项571项、国土资源所权责事项50项、司法所权责事项5项、林业站权责事项25项、森林派出所权责事项57项、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权责事项5项),杭川镇政府权责事项109项,于10月28日向社会公布执行。
4.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县级前置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共调整前置审批事项34项,保留149项;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3项,保留68项,印发了《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光政综〔2016〕81号)和《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光政综〔2016〕82号),向社会公布执行。
(二)平台建设不断加强。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我县目前有8个乡(镇)和31个县级部门在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参与信息公开。截至目前,信息公开总量16735条,其中全县政府信息公开1756条,县政府及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123条(规范性文件7条、应急管理2条、环境保护2条、公共卫生1条、安全生产5条、食品药品2条、产品质量1条、城乡建设1条、通知公告50条、其他52)。
2.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截至11月30日,我县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以上办事事项比例达到96%,超过省上90%的要求,“四星级”事项办件量200件,超过省上150件任务要求。通过摆放宣传省网上办事大厅展架,向群众发放宣传名片并扫二维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申报,加强群众对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认知度。同时要求各窗口工作人员做好现场指导工作,引导群众利用中心自助上网设备进行网上申报,以点带面,推广网上申报。截至11月底,省网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办结已超过200件。
3.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投资项目工作各个审批环节,按照“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原则,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的专门窗口,项目申报由专门窗口统一受理,审批部门所有审批结果由专门窗口统一发放,形成项目单位申报、领取只需对接一个窗口的模式,并由专门窗口按照部门提供的办事依据、流程、申请材料、时限等告知材料,对每个阶段的具体项目提供一次性综合告知服务。
4.行政执法平台建设。2016年1月8日、10月19日分别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均对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作了专题部署。会后,县法制办对网上办案情况进行跟踪,电话督促落后部门落实案件上网工作。从12月中旬检查情况看,全县行政执法部门都有开展网上办案工作,网上办案率达98%以上。特别是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文体新局和上级建有执法平台的条管部门,网上办案率均达100%。
(三)市场监管持续深化
1.商事制度改革。一是深化“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至12月9日,内资企业已发放“一照一码”1194户,发放率为87.03%,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放397户,发放率为81.19%。同时发放内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1099份,发放率80.1%。二是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截至12月9日,全县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1133户,其中内资企业2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3户,个体工商户844户。全县实有市场主体达7960户,分别为:外资企业31户,内资企业1861户(公司791户,分公司246户,非公司企业法人77户,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51户,个人独资企业151户,合伙企业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89户),其中家庭农场15户。个体工商户6086户,其中家庭农场65户。三是完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截至2016年6月31日,2015年度全县内资企业已年报1093户,年报率93.44%,全市排名第一;个体工商户已年报5253,年报率98.24%,全市排名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413户,年报率93%,全市排名第二。
2.“双随机”监管。出台《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光政办〔2016〕23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工作细则。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透明、规范、高效、协同监管机制,实行综合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目前,光泽县已有23个部门建立“双随机”方案,各相关单位累计组织双随机抽查42次,检查市场主体453户。
3. 负面清单清理。一是按照统一规划布局,制定了2016年度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止准入区域负面清单目录。二是发放负面清单目录宣传单900余份,结合“3.15”活动现场解答相关问题20余次,在网络上对负面清单内容进行公告。三是在光泽有限电视台开展了滚动播放宣传,为我县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有效的服务。我县将继续紧紧围绕“一个市场、一份责任、一个导向、一个理念、一种合声、一支队伍”的工作要求,抓改革、建机制,严监管、保安全、优服务、促发展,扎实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推动全县市场经济有序发展。
(四)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国家级生态县”已正式通过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并命名,截至目前,全县8个乡镇中7个涉农乡镇全部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村8个、省级生态村45个,市级生态村39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占全县行政村比例高达99%,生态创建成果得到进一步夯实。严格项目环保审批管理,共审批建设项目47个,否决了造纸、畜禽养殖、塑料颗粒加工、敏感点旅游开发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4个。严格落实竣工环保“三同时”制度,完成财富花园二期(7-10#)楼建设项目、福建光泽德顺酒业有限公司白酒建设项目、光泽县旺众竹业有限公司竹木粉、屑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等23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完成30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五)决策机制不断完善。
1.决策机制健全。完善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应当事先交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的决策行为及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2016年4月19日,县政府办出台了《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光泽县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光政办〔2016〕35号),对全县行政决策机制的推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把好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关。2016年,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继续贯彻 “二审把关”制度,即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把关,再提交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审查把关,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修改或退回起草单位重新起草,以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一些重要规范性文件还召集有关专家讨论,咨询政府法律顾问,以获取法律智力支撑。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报备。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均按照程序规定程序,向南平市人民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2016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共生成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7件,备案率达100%。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107号) 中“两年一清理”的规定,县政府对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16年11月25日,县政府下发了《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形成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1件,拟修订重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2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7件。
(六)行政执法制度完善
1.执法办案标准细化。按照《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要求在每个案件中都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把此作为案件评查的标准。
2.执法主体人员确认。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16年12月11日县政府下发《光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光泽县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共71个(其中行政机关34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1个,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组织26个),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名单也在政府网站常设栏进行了公告,确认我县行政执法人员426人。
3.法治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16年举办了两期政府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县委党校举办的两期干部培训中,每批学员法治培训在3课时以上。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部门单位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法治学习培训。2016年6月4日至6日,县法制办还组织全县机关执法人员70余人在利用县法院视频听取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梁凤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薛刚凌关于新行政诉讼法方面的讲座,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
(七)执法监督力度加大
1.网上监督。根据《行政执法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开展网上行政执法活动,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全部进网办理,接受全程实时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责任清单,加强执法过错追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
2.复议诉讼监督。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5件,办结4件。其中维持1件,终止(撤回申请)1件,撤销2件。通过复议,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给予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督促他们重新作出正确的行政行为,时刻警醒行政执法人员。同时,对2016年的复议应诉工作进行统计。办理行政诉讼4起,原告对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已上诉,为确保胜诉,县政府均委派政府法律顾问代理。
3.其他监督。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金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完善向人大报告、政协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八)社会矛盾有效化解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机关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信访条例》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逐级走访,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1-11月群众信访总量为1060件次,比降18.6%,其中群众来访260批1033人次,批次和人次分别比降10%和18.8%,来信来邮27件,比降10%。没有发生到省集体上访,到市集体上访1批10人次,到县集体访52批506人次,批次和人次分别比降3.7%和24.5%。全国省市“两会”、十八届六中全会和“G20”峰会期间均为 “零”上访,信访态势持续保持平稳,信访秩序较好。基本实现了“四下降一好转”的信访工作目标,即:信访总量下降、进京正常访下降、到省集体访下降、到市集体访下降,信访秩序好转。但今年发生了1人3批次的进京非访,打破了连续5年无进京非访的记录。
二、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观念上,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法治建设现象;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案件少的部门执法业务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仍然不强;四是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机构队伍建设滞后,与其承担的职能不相称;六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载体、方法、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创新。
三、2017年工作安排打算
2017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省市部署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履行法定职能。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是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五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六是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七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八是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提高。
 
                          光泽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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