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林业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016-12-26 16:56:06     来源:     编辑:bj001    
一、着力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林业实际,在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和市审改办的悉心指导下,扎实有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认真抓好清理整顿。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不作为慢作为办事拖拉不规范”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制定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方案,严格对照要求开展自查。同时,还印制《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征求意见表》下发各地,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在4月初市政府组织开展的专项清查整顿工作抽查检查中,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好评。按照《关于核实市级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对涉及市级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其中:前置审批事项保留3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5项、取消1项。6月28日经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二是精心部署 “回头看”。认真按照《关于转发<省审改办关于开展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取消下放行政审批自查工作。经核实,2013年以来经市政府批准公布,我局共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其中:下放审批事项3项、委托审批事项2项、取消审批事项1项。共承接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其中根据实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项。对应省林业厅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项。三是积极创新服务举措。围绕全面推进审批提速提效,切实抓好审批流程再造等工作,不仅将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上,将审批环节压缩至4个以内;而且进一步精简了许可申报材料,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年初,在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顺利通过了省法制办对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卷宗评查。以此为契机,我局认真按照市法制办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和强化档案卷宗管理。同时精心制定“比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涉林情况排查,实施 “四个精准”等服务举措,全力做好重点项目林业要素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劳动竞赛活动中,第一季度我局被授予优秀要素保障单位。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认真开展林业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凸显。继续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及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源头管理,全面实行林业执法“一会四查”机制;圆满完成了全市林业执法检查评估工作;认真开展5项林业执法专项行动。据统计,2016年度,全市共侦破、查处各类林业案件775起,其中:林业刑事案件立案123起,已破案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9名;查处林业行政案件652起,行政处罚867人,收缴非法木材780.5立方米,涉案林地87.54公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150只。并完成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与“宁德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对接及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管”出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的要求,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建设。注重探索创新,本着“放管服”改革和减轻企业负担,避免任性执法,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的原则,紧密结合闽东林业工作实际,于上半年科学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公开”新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同时,在下半年组织开展了林木种苗、植物检疫、野生动物、使用林地等4项“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监管,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肯定表扬,圆满完成了省厅和市政府部署的该项工作任务。并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逐步完善机制建设,为宁德市林业系统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管”出成效。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提升素质。积极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市林业执法支队组织我市执法人员32名参加省林业执法总队组织的2期执法培训班;我局对全市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各国有林场的执法工作者190多人开展了林业执法巡回培训;圆满完成市政府法制办部署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告及行政执法人员自查清理工作。市森林公安局根据省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于5月8日,在我市蕉城中学举办了森林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考试,全省参与民警694人,其中我市有53人参加考试。11月12日我局在宁德市技师学院组织举办福建省执法资格证专业知识考试,经省厅考核,全市139名林业执法人员顺利取得了执法专业资格。为提高全市林业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取得很好效果,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培训任务。四是积极推进森林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在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方面,目前,全市9个分局均建设了执法办案中心,19个森林派出所建有规范的询问室、讯问室等执法场所,确保了办案活动都在执法场所进行,执法更加安全、更加规范。在推进网上执法办案方面,依据《全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考评标准》,圆满完成了网上执法质量监督考评。在推动执法示范单位建设方面,我市屏南县公安长桥派出所、福安市公安局蟾溪森林派出所于12月7日被省森林公安局命名为“全省森林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三、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是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全面完成 “宁德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福建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综治诚信信息系统”等平台的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以及“福建省林业执法应用管理系统”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要求局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宁德市林业局权利清单》和《宁德市林业局责任清单》行使行政职能,不得在清单外或超出规定权限行使行政权力事项,并明确对不履职、乱作为的追责情形。二是加强资金、项目监管。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我局通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政府投资、公共资源交易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如:新的办公大楼、店面招租等,均经过严格的招投标。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要求有承担项目建设的国有林场和局相关科室严格按照2014年制定出台的《宁德市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资金规模达到相关标准的林业建设项目,均需立项申报,认真查找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我市林业项目建设。四是强化党务政务公开。督促各科站将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及时在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局门户网站、市政府公开栏等公开,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同时,严格规范公开流程,重点抓好事前公开审批、事中监督反馈和事后考核评估等环节,确保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有效。五是完善林业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对下级各县(市、区)林业局的执法监督。市森林公安局、市执法支队分别组织完成了全市林业执法检查评估工作。六是强化外部的监督与制约。特别是加强与市法制办、市效能办、市检察院、市法院沟通与交流,把市林业局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均纳入他们的监督范畴,实施阳光作业。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和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多年来,我局根据《宁德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宁政办[2010]226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规程》((宁政办[2010]215号)以及《宁德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宁政办[2009]128号)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工作。今年上半年在制定下发《宁德市林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规范性文件“制作程序”、“起草说明”、“备案报告”等程序,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高度重视重点信访积案集中评查和化解工作,严格依照信访事项“路线图”依法处理信访案件,努力完善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6年市本级办理信访复查、复核6起。在调处山林纠纷方面,转变传统调处方法,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方式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抓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新发生山林纠纷案件15起,办结13起(均在基层调解得到解决),有效地确保了我市林区的安定稳定。
 

 

(宁德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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