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及《泉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依法行政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狠抓学法用法
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林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年度工作依法治林工作要点和分解落实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政法制牵头,各股站分工负责,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重点对象的学习教育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依法治国方略的总目标,深刻理解依法治国内涵、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宪法》、《行政强制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局党组利用中心学习组活动,专门开展林业法律讲座2次。11月25日,对全县林业系统干部进行进行学法考试,共110多人参加了考试。2016年11月,我局还组织森林公安等44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通过发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来带动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特别是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使他们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以维护法律权威,进一步提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性,不断充实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继续拓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认真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要求,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林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进林区活动,深入乡村、企业、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专题活动。在春季造林、冬春防火期期间,积极向农村群众宣传林业生产经营的政策规定和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16年,全县印发林业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单50000份,增设森林防火等警示牌100块,出动宣传车100车次,发布林业短信400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300多条幅。重新组建乡镇级森林消防队11支,举办扑火队培训及演练35场次,参训2000多人次。通过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林业的法制环境得到改善,公民林业法律意识得到明显的提高,从而进一步改善林业工作的法律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局按照《安溪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认真开展执法工作,并严格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局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对取消项目及时予以取消,并报县审改办进行公布,实现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审批工作按照简政放权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对不需提供的审批材料,一律不予收取,清理规范中介机构,深化 “互联网+政务服务”,努力打造“指尖上的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责任清单的调整以及审批制度的不断改革,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是开展“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约束性指标(即双增长指标)完成情况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年度检查考核。二是加强林地管理,全县完成占用征收林地审核项目97个,面积251.0433公顷。三是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全年批准采伐林木面积11424亩,批准采伐林木蓄积54526立方米,占限额指标35.8%。四是做好森林资源监测和档案数据更新工作,开展森林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五是护林员管护制度改革,调整充实护林员,增强基层森林资源管护力量,六是做好生态公益林布局优化调整及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2、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造林绿化超额完成,落实“三个必造”的要求,完成造林绿化17050亩,占任务数13850亩的123.1%。
3、有效防控林业灾害。一是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宣传,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加强值班调度,及时处置火情,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2016年,我县森林过火面积和火灾起数均明显低于省定“双控”指标。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完成15650株松枯死木的清理工作,完成实施白僵菌防治5387亩, 绿僵菌防治12927亩,噻虫啉防治9116亩,花绒寄甲等天敌防治2327亩,挂设诱捕器487套。
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2016年共破获林业刑事案件16起,查处林政案件93起,经济处罚37.14万元。
5、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开展“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救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等各类野生动物。加强古树名木保护,2016新挂牌古树名木(含群)627个。加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建设,完成全县第二次野生植物资源调查。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全县50多家木竹加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7、积极调处山林纠纷,维护林区和谐稳定。2016年,我县共调处林权争议4起,稳控山林权属积案17起面积49360亩,处置涉林信访23件(起),没有出现因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的群体上访案件,切实维护了林区社会安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有益工作,促进林区林业发展,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法制文化建设还有待提高。
三、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一)七五”普法宣传全面启动“教育工作。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分解工作任务,进一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确保群众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坚持和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合理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督促落实,促进全局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经常学法、自觉用法,增强全局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三)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加强依法治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及时查处林业违法案件,维护林区安定和稳定,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